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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昭阳区中医医院临时停车场管理服务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时间: 2023-12-29 17:30 发布人:小编 浏览:

  一、项目编号:FY(招标)ZT2023-143

  二、项目名称:昭通市昭阳区中医医院临时停车场管理服务项目(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云南天任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鼓楼街道办事处七彩俊园三期1号地块1幢27层270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3080445666T;

  中标(成交)金额为:97600.00元/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昭通市昭阳区中医医院临时停车场管理服务项目(三次

服务范围1)结合昭阳中心城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和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系列要求,成交人按照医院相关要求承担临时停车场全天候24小时交通秩序维护、疏导以及车辆有序规范停放,规范管理;承担停车场收费管理和车辆停放管理及安全看护工作;负责做好停车场的日常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

2)承担停车场运营的各项成本,负责停车场的场地管理、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及停车场管理所有工作人员费用。

3)临时停车场场地亮化照明设施维修维护、道路交通标识安装设置、停车位标识标线规划、场地水电网维修维护、医院创文创卫等工作需要的广告展板制作安装及车辆洗车等设施设备由成交人提供;

4)所派停车场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前科,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维护招租人良好形象,并具有良好个人素质和服务技能。

服务要求:1)昭通市昭阳区中医医院临时停车场停车管理服务,临时停车场只允许停放小型客车、货车(11座及以下、1吨及以下),禁止停放大型客车及加长货车,临时停车场共计约240个室外机动车停车位。

2)在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批准完善相关手续后,成交人可以拓展开展简易洗车、简易快捷维修保养、新能源车充电等便民服务,但车辆清洗场地占地面积使用不得超过200平米,充电设施必须符合安全标准且有相应安全保障。

服务时间:1、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届满前三个月,成交采购人书面提出续签申请,采购人后勤总务科组织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将拒签服务合同并重新组织采购,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因该临时停车场为采购人二期项目预留建设用地,在采购服务合同期限内,因疫情等不可抗拒因素采购人项目建设开工执行政府或上级部门决策等情况采购人有权提前收回本项目中标管理服务公司管理的临时停车场经营权(提前收回临时停车场期间费用按日结算),成交人应无条件服从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停车场收费标准:

1)停车场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昭阳区发改局 昭阳区住建局昭阳区交运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意见》(昭区发改收费【2017】1号)文件和采购单位在昭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的昭通市昭阳区中医医院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执行收费,一旦昭阳区停车收费标准做调整,医院将配合管理服务公司及时按照新文件规定第一时间向昭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完善审批备案后方可执行新标准。

2)临时停车场具体收费执行情况:1、小型客车、货车(11座及以下、1吨及以下):早上8:00至晚上20:00,按每1小时1元累计计收、超过5小时的按5小时收费,不超过30分钟的(含30分钟)不收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2、小型客车、货车(11座及以下、1吨及以下):晚上20:00至次日8:00,按3元/辆、次计收标准。

3)对执行任务的公务用车、军车、消防救援车、警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来医院及区卫生健康局召开会议的各种参会人员车辆和昭阳区卫生健康局、昭阳区卫生监督所、昭阳区中医医院三家单位干部职工在上下班期间的车辆实行免费停放。

4)临时停车场首先必须满足来医院就诊的广大就医患者和家属停车需求,在有空置车位情况下可以错时对外开停车,但必须按照以上收费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马永雄(采购人代表专家)潘敏(组长)、陈跃、凌征涛、朱恒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收取

  金额:0.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昭通市昭阳区中医医院

  地址:昭阳区官坝路6号

  联系方式:0870-31881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烽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昭阳区凤凰街道迎宾大道59号附16号(远大集团写字楼)

  联系方式:0870-2834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医生

  电 话:0870-3188175

  十、附件

  成交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