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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相关政策问答

时间: 2015-05-14 17:33 发布人:admin 浏览:

  一、职工医保

  (一)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是按什么标准缴费的?

  用人单位缴纳职工工资比例的8%,个人缴纳2%,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不缴费。

  (二)医保卡上的个人账户是按什么标准划拨的?

  门诊及住院未到起付线的小额支出用医保卡上划入的金额予以解决。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全部划入医保卡,45周岁及以下人员划入1%,45周岁以上未退休人员划入1.5%,办理完退休手续人员划入4.5%。

  (三)职工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多少?保险期限如何计算?

  职工大病保险现在的筹资标准是个人缴纳60元,单位缴纳82元,基金划拨75元,总计217元。职工大病保险的保险期为自然年度,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一年收取一次,期间无论何时参保,都按年收取。例如同一年的一月和十二月参保,都需缴纳一次142元的参保费用。县区间调动时,如已在原参保地缴纳过大病保险保费的,不再重复缴费。

  (四)医保卡遗失或损坏,如何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医保卡遗失或损坏后,可及时打电话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先行进行挂失,然后带有效证件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登记补办,并缴纳22元的医保卡工本费。由于云南省范围内医保卡由省制卡中心统一制作,所以登记补办后,医保经办机构还需批量发送信息到制卡中心,而后由制卡中心将医保卡邮寄到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人方可领取,总计约需30天左右。

  二、居民医保

  (一)参加城镇居民医保要缴纳多少费用?

  目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由个人缴纳和各级财政补助两部分,其中个人缴纳占小部分,而且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这三类人群一律不缴费,由民政医疗救助全额资助参保。除以上三类人群外,其余人员从2014年9月1日起,个人缴纳110元参保费用。如是首次新参保,还需多缴纳22元的社会保障卡制卡费。

  (二)能享受哪些待遇:

  1.普通门诊待遇

  在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所)普通门诊(包括急诊)医疗费报销比例统一为50%,省、市、县(区)医疗机构门(急)诊医疗费报销比例统一为25%,每天的限额为40元,全年限额400元。

  2.住院费用报销待遇

  在基本医疗保险限额3万元以内,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为90%、80%和65%;起付标准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500元。

  城镇居民不再缴纳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用,但同样享受原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待遇。参保人按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含3万)部分大病保险基金支付50%;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含5万元)部分大病保险基金支付60%;5万元以上大病保险基金支付70%。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3.慢性病门诊待遇

  (1)病种范围

  包括儿童原发性生长激素症、儿童支气管哮喘、儿童注意力综合缺陷症、冠心病心肌梗塞型、糖尿病、高血压极高危组以上、甲状腺机能亢进和甲状腺机能减退、原发性青光眼8种。

  (2)报销比例和范围

  参保人员符合规定病种的慢性病,在省、市、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医药费报销50%,每月支付限额为84元,每年为1000元。

  4.特殊病门诊待遇

  (1)病种范围

  包括恶性肿瘤(包括各种癌症、肉瘤、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黑色素瘤、生殖细胞瘤、白血病及其需要放、化疗的颅内肿瘤)、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精神分裂症及双相情感障碍症、癫痫症8大类。

  (2)报销标准

  起付标准为:省、市医院为600元,县(区)医院为300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70%,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70%。

  (三)参加居民医保,生育费能不能报销?

  可以报销。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和产前检查费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基金支付范围。纳入报销的住院费用采取定额补贴的办法,补贴标准为:顺产600元,难产1000元,剖宫产1500元,多胎生育的在以上基础上每胎增加500元,费用支付不设起付线,超过补贴标准部分的由参保居民自负。

  (四)新生儿如何办理参保登记,费用如何报销?

  对于新生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规定,城镇新生儿出生完善户籍手续后可按照城镇居民医保相关规定参保,办理参保手续时间不限。出生后三个月内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其出生后的医疗费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