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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阳区中医医院关于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有关制度建设的计划方案

时间: 2015-05-14 15:38 发布人:admin 浏览: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切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工作,根据区卫生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上报“两方案一计划”和“整改清单”的通知》(区卫群办发〔2014〕26号)和《昭阳区卫生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区卫群办发〔2014〕22号)精神,紧密结合我院实际,现就研究制定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有关制度建设提出如下计划方案。

  一、思路和原则

  (一)制度建设的思路。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昭阳区党政干部十项规定精神,坚持把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作为制度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四风”问题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对于不适应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作风建设要求,与现行法规制度不一致的,予以废止;对于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予以修订完善;对于制度缺位的,抓紧研究建立新制度,形成便于遵循、便于落实、便于检查的制度体系,着力构建党员干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

  (二)制度建设的原则。按照区卫生局党委的有关部署,这次制度建设应遵循4条原则:一要坚持聚焦“四风”、改进作风的原则,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避免主题分散,不搞面面俱到。二要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注重制度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使各项制度相互衔接、简便易行。三要坚持明确具体、管用长效的原则,防止内容繁杂、空洞无物,确保建立的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四要坚持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的原则,不重复建立,不层层制定相同的制度规范。

  二、建设计划和任务分工

  按照制度建设总体思路,我们梳理出需要“废、改、立”的制度规定共7项。其中:予以废止的1项,修订完善的5项,需要新建的1项。

  (一)需要废止的制度规定(1项)。主要是卫生行政部门出台新规定、文件规定执行适用性差,经院领导班子认真审查,予以废止。情况如下:

  《昭阳区中医医院管理制度》第一章第四节,会议议事制度。

  (二)需要修订完善的制度规定(5项)。主要是与现行政策法规不完全一致,但个别条文修改后仍可执行;对照昭阳区卫生局出台的政策规定,需要调整有关内容,进一步抓好落实。清单如下:

  (1)《昭阳区中医医院管理制度》第一章第八节,医德医风及廉政建设制度。

  责任部门:党支部;完成时限:2014年10月底。

  (2)《昭阳区中医医院管理制度》第一章第八节,绩效管理制度。

  责任部门:医院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下半年)

  (3)《昭阳区中医医院管理制度》第一章第十五节,文件收发、登记、传阅和管理制度。

  责任部门:医院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下半年。

  (4)《昭阳区中医医院管理制度》第一章第六节,人事管理制度;

  责任部门:人事科;完成时限:2014年下半年。

  (5)《昭阳区中医医院管理制度》第三章,医院党群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医院党支部;完成时限:2014年10月底。

  (三)需要新制定的制度规定(1项)。根据昭阳区卫生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对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工作安排,结合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工作要求及党风廉政的纪律要求,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责任部门:党支部;完成时限:2014年10月底

  三、组织实施和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抓好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建设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是解决“四风”问题的治本之策,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实施。各部门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要带头抓、亲自主持研究谋划,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落实。各责任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组织专门人员力量,集中精力抓好制度规定的 “废、改、立”工作。

  (二)统筹协调,确保质量。各责任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相互沟通商量,防止制度内容交叉重复。要坚持开门建制度,采取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防止和避免闭门造车。要注重制度实效,不搞花样翻新,不提过高要求,不贪多求全,简洁明了、管用长效。要统筹进度和质量,既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又要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取得制度成果。

  (三)强化督查,严格执行。把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部门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部门领导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坚决维护制度规定的严肃性、权威性,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位。严查违规行为,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制度机制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昭阳区中医院党支部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