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区)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按《昭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昭阳区社会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即昭区政通【2015】4号要求,以下8类参加新农合人员住院不设起付线,对几类人员的认定必须出示相关证件原件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并在所报减免资料清单中附上复印件。
1.农村五保对象。
2.城市“三无”人员。
3.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
4.精神病患者。
5.城乡低保对象。
6.城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
7.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区城镇低收入标准,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本区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
8.区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经济困难家庭人员。
附件:《昭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昭阳区社会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昭阳区合管办
2015年1月6日